各系部,各部门:
根据南通市教育局《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做好第三届“文明百佳•德耀江海”暨第39次文明新风典型 “十佳师德之星”初选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南通市“十佳师德之星”初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初评范围和推荐名额
1.初评范围:在通高校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的在职在编教师(原则上获得市级以上综合表彰及已当选往届“文明百家”的,不再推荐)。
2.推荐名额:各在通高校推荐1名候选人。
二、评选标准
南通市“十佳师德之星”人选原则上从获得过县(市、区)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典型中产生。被推选人员的先进事迹须突出感人,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普遍的感召性。十佳师德之星的条件:
热爱教育事业,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,注意培养学生健全良好的人格。敬业奉献,积极进取,教育教学实绩突出。清廉从教,为人师表,言行规范,作风正派。
出现以下情形之一,不得列为推荐人选:在教育教学过程中,传播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思想观点的;在备课、上课、课外辅导、批改作业、组织考试、组织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敷衍塞责,造成教育教学责任事故的;有讽刺、挖苦、歧视、体罚、变相体罚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,造成严重后果的;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学辅导材料或其它商品,造成不良影响的;利用职权,索取、收受学生与家长钱物的;开展有偿家教,或组织、动员学生参加各类学问课补习班并从中获利的;有其他违反社会公德、严重影响教师形象的。
三、各系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人选推荐工作。
四、申报人员请于9月27日16:40前,将申报材料(含纸质及电子版)报人事处。
联系人:姜超 联系电话:85960882 邮箱:jiangchao@ntsc.edu.cn
附件:《澳门尼威斯人网站8311做好第三届“文明百佳•德耀江海”暨第39次文明新风典型 “十佳师德之星”初选工作的通知》(含推荐表)
人事处
2017年9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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